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注的焦点,抚养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那么,离婚协议中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解答。

离婚协议中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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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2]《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第三条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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