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政策有哪些?答: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的,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四)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应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五)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六)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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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章

[2]《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九条

[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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