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获得金钱赔偿的理念,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法律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它标志着法律从注重对财产权及外部物质条件的保护,转而更加关注人身权和其它精神性权利不受侵害的平静的精神世界。今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呢?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婚姻法律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的一大进步,它全面地保障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也将为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并与其他婚姻法律制度的有利结合,能使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到华律网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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