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当今社会中已经很常见,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具体应该怎么办呢?相信这是人们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话题。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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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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