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法律知识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知道,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华律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吧。

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法院委托;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3)患者本人;

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

5)医疗机构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目前比较重要的法律知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三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