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世界上不少国家对公务员尤其是女性公务员的辞退有专门的限制性规定。那么公务员哪两种情形可以辞退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务员哪两种情形可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不得辞退的情形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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