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拘留,可能大家都有一定程度的认识,那么,刑事拘留和羁押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以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和羁押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拘留对象是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可能继续犯罪、逃跑、自杀或串供的人。拘留期限为3日,经公安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至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嫌疑人可以延长30日。拘留期间,排除犯罪嫌疑的随时释放,查明犯罪证据的,随时报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立即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继续羁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拘留和羁押问题的批复》中,对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综上所述,虽然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审判前的处理方式,刑事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简单来说,刑事拘留针对的是没有逮捕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而羁押则不同,是针对已经或者决定给于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华律网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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