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印花税缴纳方面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也属于合同的一种,需要双方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缴纳税收。如果不缴纳的,是有滞纳金的。那么,股权转让印花税的滞纳金如何计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二、印花税的计税凭证包括哪些?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股权转让协议也属于印花税的计税凭证,双方应该在转让之日起按照协议金额进行缴纳。对于超过纳税期限的,要按日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