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许多农民进城务工,大部分都在城市安家落户,成了“城里人”却迟迟不肯退出宅基地,导致了农村许多的宅基地都被大量的闲置,造成此现象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相对来说还是太少。那么补偿的对象根据宅基地退出都有哪些情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补偿的对象根据宅基地退出都有哪些情形
一是自愿退出宅基地到城镇买房或自愿退出宅基地住农村集体建设公寓房的农户;
二是“建新拆旧”过程中,愿意使用低于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农户。
新政: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金标准各有不同!
针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落户是在市上或者区上的,将丧失农民身份,宅基地会被依法收回。但是如果是在县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不强制收回,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对于这些自愿退回宅基地的农民给予宅基地补偿金。
国家对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补偿政策展示还没有发布统一的标准,具体的宅基地退出方式和补偿办法还是由地方政策来实施的。就目前形势来看,全国多个地区正在积极的加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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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2]《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