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那么,明确二手房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以下,是由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明确二手房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尽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后”表述。

2、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

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

4、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是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

另外,守约方主张权利的成本如诉讼费、律师费也可约定由违约方承担。严格明确的违约责任,是各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不妨向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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