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是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相应法律规定保证的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公检法机关需要其到案时,能够及时到案以接受相应的处理。那么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作出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保证人与本案无关联;二是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是保证人的政治人身自由权利没有受到限制;四是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下面就由小编进行具体的解释!
一、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等。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职责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以上就是小编对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具备哪些条件所作出的解答,即保证人与本案无关联,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的政治人身自由权利没有受到限制,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上述回答尚未解决您的疑问,欢迎您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