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出租在税收上有什么问题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带各位读者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问: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征税有没有区别?

答: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征税是有区别的。

2、问:如何区分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

答:以房屋所有者权证上注明的房屋用途为区分标准。

3、问: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如何征税?

答: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按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转租再转租的,按2.5%的综合征收率征税。还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问: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如何征税?

答:个人出租非居住用房,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房产税开征范围的,还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一条为了加强私房出租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私房出租,是指个人将场地、房屋、门面及其设施租赁给他人使用的业务。

第三条场地、房屋、门面或设施的出租人为租赁业地方各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四条私房出租税收采取以税务机关自征和委托乡镇或街道居委会代征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私房出租以出租人取得的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计税依据。

第六条私房出租的征税规定和标准按下述原则办理:

1、出租给居民居住,租金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的按租赁收入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额缴纳5%(农村1%)的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缴纳4%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2、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租金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的按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额5%(农村1%)缴纳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3、私房出租一次(月)取得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扣除20%后的余额,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出租房屋或场地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单位税额0.5—2.3元/平方米标准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具体单位税额地段及标准见湘地税函[2001]016号)。

5、私房出租合同和协议,已记载租金数额的按金额千分之一,未记明租金数额的按份5元,由合同双方在书立合同时申报缴纳印花税。

第七条私房出租的出租人应凭地税机关监制的租赁专用发票取得租赁收入,并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他地方各税。

第八条私房出租的承租人应凭地税机关监制的租赁专用发票支付租赁费。出租人没有提供发票的,承租人应督促出租人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开具发票后支付租赁费。

第九条私房出租的出租人不能准确提供租赁收入的,税务分局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顺序核定其营业收入额和应纳税额。

第十条私房出租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一条各税务分局可根据房屋座落地繁华程度和面积大小划分私房出租税收的地段等级,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标准,并报县局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私房出租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的;

(三)未按规定代征代扣代缴税款的;

(四)不缴、少缴税款的;

(五)伪造假合同,假协议,不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其他假证明材料的;

(六)未按规定取得或提供合法发票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