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房子各方面都是很满意,地理位置、装修、楼层、朝向各项都无可挑剔,但是当坐下来和业主谈价格、交易的各方面条件时候,业主也很有诚意地和何先生谈起来,但是当谈到付款方式的时候,业主改变了之前说过的贷款、全款都无所谓,都能接受,而是必须要求客户全款,因为在其他的中介公司已经有客户也看上房子而且可以出全款。经纪人及时和客户沟通,建议客户先通过亲戚朋友筹钱过户后再做补按揭,贷款的各方面条件都和正常贷款一样,关键是需要客户先凑钱,才能继续下去,客户经过反复斟酌并且给家里人电话协商,接受了经纪人的建议,很顺利的签定了合同,并且在第二天就完成了过户。

过户后,签补按揭贷款的合同之时发现客户为了省税,把合同价做低了,但是补按揭贷款是要按照合同价的7成去贷款,远远满足不了客户的贷款金额。客户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从朋友借的钱,2个月之内就要还清,如果此事就此搁置,借的钱也没法还,对于何先生这是很麻烦的事情。

过了户,无法挽回,只有通过其他融资的渠道才能拿到钱。

房贷专家提醒,一定要注意,如果考虑做补按揭,贷款金额要按照评估价、成交价、过户价三者从低的7-8成进行贷款。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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