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让广大群众乐享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种种实惠。自5月10日大同市住房公积金陆续推出新政以来,市民对公积金的关注度持续上升。针对缴存职工在使用、办理住房公积金过程中的问题,华律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1、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有哪些?

答: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指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满足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解决缴存职工因购房手续和政策掌握滞后等原因未能及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对1995年以来购买住房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实行阶段性提取的一项优惠政策。

缴存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可提取本人帐户公积金余额。执行时间从2015年6月10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2、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手续?

答:(1)、房屋所有权证(含房改房绿本)(或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3)、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备注:没有购房发票(或收据)的可按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房屋面积提取1000元/平米的装修费用。

3、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答:(1)、产权办出具的无房证明;(2)、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4、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答:(1)、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3)、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4)、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5)、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公积金提取四联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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