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劳动纠纷或者劳动争议,不懂法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当然是找专业律师进行劳动争议法律咨询!不过,为了减少劳动纠纷和劳动争议法律咨询发生的概率,劳动者必知以下几个法律常识,这也是劳动争议法律咨询中常常出现的几个问题。下面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中经常咨询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司辞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二、试用期未满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如何计算加班费?加班费能否代替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四、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3、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其实在遇到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或者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时,最好的方法还是及时咨询律师,律师的职责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他们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巧,能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咨询,您可以关注有事找律师,有事找律师是专业的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找律师、招标、服务包、法律文书等服务。律师就在您身边。有事儿?找律师啊!

相关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4]《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5]《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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