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事务中,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国家对金融诈骗和冒名办卡的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如果出现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的情况,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华律网为大家解答。
一、冒名办银行卡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被人冒名办银行卡后怎么办
首先,利用法律技术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一旦涉诉冒名贷款的借款合同纠纷,被冒名者须申请鉴定,经鉴定确定签名不是本人签署的,则足以说明未签订过借款合同,双方并不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被冒名者当然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善用合适法律途径实现利益最大化。一方面,选择民事诉讼进行权利救济,鉴于冒名贷款属于合同无效规定的第五项情形,故被冒名者可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通过法院判决对合同效力进行认定,并以此为依据取回相关证件;一方面,冒用他人姓名,伪造字迹签名,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涉嫌金融诈骗刑事犯罪,被冒名者及银行均有权报案,从而实现合法权益。
三、怎样预防被人冒名
1.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及私密信息,不要轻易告诉他人,避免他人利用“身份证复印件生成器”制作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避免使用生日、姓名、电话号码、证件号码等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
3.银行卡同自己的身份证件等分开存放;
4.开通余额提醒等服务,留心卡内余额变动情况,如发现余额变动不符应立即挂失;
5.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如身份证及银行卡丢失,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丢失银行卡内的余额转至其他安全的银行卡。
6.如果身份证及银行卡丢失又没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要尽快联系银行办理临时挂失、冻结账户,随后及时持相关证件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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