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体现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那么,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遗赠扶养协议有哪几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时应注意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同时也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有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1]《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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