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那么,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欢迎阅读!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一定要同意吗?

不一定。《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法条

[1]《合同法》第七十条

[2]《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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