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楼市进入调整期,房价只涨不降的时代已经过去,这意味着在高位买房的购房者将来可能会面临更多风险,断供就是其中一种。很多人认为,如果购买的房子是唯一住房,那么银行不能赶我走,且唯一住房是不能被查封和拍卖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家会有这种错觉大概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在2005年12月21日之前,国家的确是这样规定的;二是在2005年12月21日之后,由于担心造成上访事件,很多法院没有严格执行新的规定,执法不严。

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宣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也就是唯一住房不能查封、拍卖一说的由来。

但是时隔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其中规定:只要已经依法设立了抵押的住房,如果不能还债,都可以查封、拍卖。如果是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唯一住房),给6个月宽限期。如果到了宽限期不交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从2005年12月21日起施行。

规定中还提到,如果强制迁出的时候,债务人及其家属无法自己解决居住问题,经法院核实,可以由债主为债务人提供临时住房,标准参照廉租房。至于租金,由法院参照当时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预留租金通常为1-5年。

简单说来就是一个人在市中心买了一套高档房屋,如果发生断供,即使这套房是其唯一住房,到时候银行也可以收房、拍卖,但需要给他到郊区租一套面积相对小一些的房子并预留一段时间的租金。

通过以上说明,小编想提醒大家,买房是一件大事,需要做好充足的资金准备,以免因断供而影响自己的生活。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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