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任何人不可以越过其权利私自作出决定,这不仅有违国家法律的规定,更有违其职权行使范围,那么,村委会是否有权力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因此,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村委会是否有权力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2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

此外,根据《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的土地对外承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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