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指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票据包含了: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那么,财务的票据有哪些种类?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二、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

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二)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

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

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根据不同的角度,票据可以从付款时间分类或是从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进行分类。如有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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