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类是根据土地的性状、地域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土地归并成若干个不同的类别。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分类。那么,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土地性质有哪些?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

(1)按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按地貌、植被、土壤等进行分类;

(2)按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按土地的生产水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进行分类;

(3)按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的综合分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按所有权性质分类,我国的土地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可以分为出让土地和划拨土地。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土地,在上述三种分类的基础上,我国土地管理工作者又将土地作了更进一步的分类,其方法是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复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

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另外,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可以分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类型。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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