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亲戚朋友借钱的情况,有的是为了生意周转,有的是遇到急事需要用钱。借钱给他人是帮忙,但因为借钱也引发的经济纠纷也是非常多见。不借钱给对方又容易得罪人,借钱给对方又担心还钱的问题,究竟该怎样借钱给别人才不容易引起经济纠纷呢?广东杰科律师事务所的资深经济纠纷律师告诉您以下几种借钱需注意的事项。

一、借贷要看是否合法

在借钱给他人时,要了解对方借钱的用途。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最好签订书面的借贷协议

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三、最好找人担保作证

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四、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五、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通过以上的个人借贷注意事项可以看出,借钱这事可大可小,如何处理好才是最关键的!亲朋好友需要金钱上的帮助时,能帮到是最好的,但没人愿意帮倒忙。在此也建议大家,在个人借贷中要多留心眼,感情好归感情好,账目还是要分明的,以免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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