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账实不符的情况,这个时候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账面上来反映实际情况,那么该怎样处理呢?怎样才能使得账实相符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

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如果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则可能是: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二、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

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核对后退回,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如果不相符,须对方单位说明情况。据此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与账存的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四、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应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