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建房的营业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4年就专门发文明确,房屋开发公司承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统建房,如委托建房单位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书以及基建计划,且房屋开发公司(即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同时符合“其他代理服务”条件的。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营改增后、代建商品房应该按照建筑服务来缴纳增值税,工程服务,按照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都是属于建筑服务范畴,税率是11%,如果是清包工程,甲供工程 或者是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前的建筑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计税,这就和营业税一样了,不能抵扣进项,按照一般计税方法11%的税率可以抵扣进项。
1、房地产业主要涉及两个税目,一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销售不动产税目,二是房地产企业出租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包括如商铺、写字楼、公寓等,适用租赁服务税目中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不含不动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2、财税2016,36号文明确规定,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11%因此,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即销售建筑服务和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适用税率为11%。
3、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房地产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出租不动产业务征收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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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