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过去国有经济布局覆盖过宽、分布过广,现在则按市场方向有进有退,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作用的地区和领域逐步退出,并集中于更有利于发挥作用的领域。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说,现阶段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即是一场深刻的体制革命,也是国有经济结构重大调整过程,作为这一改革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的大规模重组。

一、资产重组的含义

(一)概念

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

(二)分类

资产重组通常涉及:资产注入,资产或业务的出售,资产重新的整合,债务、资本比率的改变,新形式的资本、债务形式,借款期的改变等。

重组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资产注入、兼并、股份化、破产、出售、建立核心子公司等。既然资产重组可以为不同企业提供较多可选择模式,也就是我们在采用重组形式中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所有权换位的资产重组,即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的产权主体之间发生转换或实现重新组合。如注入新资产、兼并、合并、收购。许多西方国家的公司就是通过收购取得对企业的所有权来扩大实力。这种重组方式也越来越多地被我国的上市公司所采用。

2.非所有权换位的资产重组,即资产的最终所有权不变,仅仅是资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让渡权在不同的资产主体之间发生转换或实现重新组合。

3.根据市场法则进行的资产重组,即遵循市场经济法则,通过市场的公平交易将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实现重新组合,如资产拍卖、证券市场的合法收购等。

4.非市场型资产重组,即利用行政及法律等超经济力,可不按市场经济法则,通过强制力将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产权主体之间实现转化或重新组合。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所要进行的资产重组属于非所有权、非市场型资产重组。也就是说这种资产重组是通过国家强制力量实现的,而非市场运作,带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

(三)原则

根据国有企业的具体情况,在企业资产重组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2.合理经营资产,健全生产经营体系。首先是要通过必要的企业资产重组,使经营资产重新组合,集中原企业或企业集团中最有竞争力的主要业务,体现专业化经营水平。

其次,要通过资产重组使公司自身形成健全的生产经营体系。

3.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解决不合理的“企业办社会”负担。

4.合理划分资产债务,保障资产重组公司的正当权益。

5.合法原则。企业资产重组工作要符合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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