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购的人越来越多,也让快递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关于快递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多的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出现这个情况,货物损坏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快递货物损坏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最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第十九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及涉及快件(邮件)损失赔偿的条款,应当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予以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二、快递赔偿法律法规

依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附录a”关于赔偿的规定,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赔,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或者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除外。

对于损毁的赔付标准,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a)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b)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所以对于常见的快递过程中物品部分损毁,如果合同有约定应按照约定赔偿,如果没有应当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对于没有选择快件公司建议的包装标准,如果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仍然应当按照损毁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货物损坏赔偿赔偿标准”问题的内容,小编建议大家收件时一定要拆开包装,确定物品没有损坏才收件,以免纠纷的发生。如果读者有法律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华律网。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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