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指的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那么原始凭证会如何造假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记账凭证中可能发生的会计造假方式主要有:

①“假账真做”,即指无原始凭证而以行为人的意志凭空填制记账凭证,或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让其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并将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符的凭证混杂于众多凭证之中。

例如:某企业为了骗取上市资格,将堆压在仓库中的产品虚列为销售,并授意财务部门凭空填制了收款凭证,煞有其事地将几百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登记入账,借以虚增利润。

②“真账假做”,即造假者故意错用会计科目或忽略某些业务中涉及到的中间科目,来混淆记账凭证对应关系,打乱查阅人的视线。

例如某企业财务部会计李某,利用外币汇率频繁变动,将企业需要兑出的5000美元(当时汇率为1∶8)先折为日元,汇率为1∶100,然后再将500000(5000×100)日元折为人民币50000元(汇率为1∶10),李某做账时“真账假做”,将美元兑换成日元,日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两次折换,记作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的一次性兑换,两者的差额成为李某的私人收入。

③“障眼法”,就是对记账凭证的摘要栏进行略写或错写,使人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

造假者采用这种手法使记账凭证的摘要往往与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真实经济业务不符,或让摘要空出不写,或者粗粗写上让人不得要领的几个字,以达到掩饰和弄虚作假的目的。例如某企业因私设小金库而被查处,该厂领导吸取“经验教训”,认为以货币形式设置“小金库”容易引起审查人员的注意,而实物形式存在的“小金库”则不那么引人注目,于是自2009年始以购买材料的名义,以乱计成本费用等方式,购买金卡、金币、邮票等有保值和增值潜力的商品70余万元,并将之置于账外。其具体操作过程是:原始凭证不开品名,在填制记账凭证时统称为购料,购买办公用品后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此类记账凭证,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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