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户是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凭存折、存取款凭条办理款项存取的账户,适用于业务规模小、存款金额小、不经常发生存款业务的单位使用。

1.存入现金的核算

存折户缴存现金时,应填写存款凭条,连同存折、现金一起交银行出纳部门,出纳部门审查凭条并点收现金无误后,在凭条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及名章,再登记“现金收入日记簿”,然后将凭条和存折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经登记审查并核对账折无误后,以存款凭条代现金收入传票,登记存款单位的分户账和存折,经复核户,最后将存折退还存款单位。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本金

2.支取现金的核算

存款单位支取现金时,应填写取款凭条,注明款项用途,加盖印鉴,与存折一并交银行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查凭条内容并核对账折,印鉴无误后,以取款凭条代现金付出传票,登记单位的分户账及存折。登记存折后,将取款凭条与存折交给出纳部门。出纳人员根据取款凭条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配款复核后,向取款人支付现金,并将存折退还给取款人。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本金

贷: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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