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发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其中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款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保查询,养老保险查询,医疗保险查询】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