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生意或者周转困难、孩子学业等原因,人们可能会贷款,贷款需要抵押,人们往往会用房子来抵押,并且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上会注明一些内容,贷款的利息、违约金的约定等,这些称之为抵押担保范围,那么什么是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呢?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总结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一、什么是抵押担保的范围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1]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二、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如上文所述,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应当注意相关内容。如果您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需要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华律网将热忱为您服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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