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洛阳市2014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征缴将于8月31日截止,仍未参保缴费的城镇职工需抓紧时间。

根据规定,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40万元,赔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一致,待遇享受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洛阳市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参保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还可自愿参加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外,参保人员如发生人身意外致死或致残,每人每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8万元,其中航空意外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其他意外伤害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有单位的参保人员均由单位统一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需自行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个人缴费可到中国银行在洛阳市的网点办理,只需出具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卡号即可。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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