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建设用地规划需要准可证,有了许可证才可以做事情。过户也有过户特定的流程。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户流程?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转让、更名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申请条件: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单位
四、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复印件(核原件);
5、1:1000或1:2000用地规划红线图;
6、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海洋、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
7、用地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撤销、破产、兼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性质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确认书》和《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个人更名须提交派出所证明;
8、通过法院裁决或法院裁、判决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需更名的,须提交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裁(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确认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9、因遗产继承而需更名的,须提交公证部门按发的公证书;
10、买卖双方或更名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大亚湾中兴五路126号住建局办公大楼1楼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受理→业务科室→责任人经办→科室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窗口发证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个法定工作日承诺期限:9个工作日
但是各地区办事略有差异,请以当地办事窗口为准。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