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大大小小的公司成百上千,数不胜数。被咨询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公司的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需要什么条件吗?有需要那些手续和材料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您耐心阅读之后能够有所了解,并且有所帮助。

一、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

二、股东对无偿赠与的股权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一种意见认为,湘通公司将所持有的股权无偿赠与给了第三人经贸委,没有收取任何价款,是典型的股权赠与行为,受赠人没有支付对价,而不存在“同等条件,”因此不存在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另一种意见认为,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以维护公司内部股东间信赖关系为首要目标,因此,应允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以维护公司的人合性。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在一般情况下,以赠与的方式转移标的物,是一种无偿转让,因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对价,优先权人并不具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基础。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石。通过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目的及赠与行为的目的,小编认为,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进新股东,使受赠人加入公司,参与经营。在前一目的下,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仅尊重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而且受赠人的利益也可以通过接受优先权股东支付的对价而得到妥善保护。如果赠与是后一目的,那么就更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权。

三、股东应该怎么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

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约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例如向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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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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