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劳动法有说,在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或者是经营状况很差的时候,才可以裁员。但是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裁员的。有些特殊情况是不允许裁的。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者在哪种情形下不能被裁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规定:

1、协商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企业单方面解除除劳动关系

(1)无理由单方面解除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有理由但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包括: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理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劳动合同法一本通。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均可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只不过第三十九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公司可以裁员包括的情形,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存在,劳动者在特殊的情况下,公司是不能把其列入裁员名单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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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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