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签合同之前,卖方会向买方收取一些钱款当作定金,但是这笔定金是否是越多越好呢?而且,作为卖方,你还必须知道如何收取定金以及违约将会面临什么样的责任。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为你整理的详细内容吧。

卖方收取定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卖方收取定金时需要与买方签署《定金协议》,约定定金相关细则,以免出现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法认定双方的责任。

2、委托他人代收定金需公证,以免他拿着定金完“消失”。

3、如果买家交定金之后违约,卖方已收取的定金一般不予退还,所以一定别忘了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条例。

4、定金、订金不一样,不要搞混了。

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如果购房者不想购买,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可退还。

“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收多少通常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结果,因此卖方总觉得多收点定金于自己而言是件好事,但其实并非如此。为什么呢?这就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了。

第一,如果卖方要求买方支付数额较大的定金,这对于买方来说,也就意味着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风险,所以他们就不会同意,如此一来,交易就可能会泡汤。

第二,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卖方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那么定金最多收取20万元,如果你收了买方30万,多出来的那10万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而买方也可能因不愿承受风险而放弃购买。

第三,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方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的,要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就越大,即使为了不让自己承担巨额损失,定金也不应该收得太多。

相关法条

[1]《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三全文》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3]《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