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资料

面谈笔录原件两份(需手印);公积金流水一份(至少打印半年以上缴存情况);申请审批表原件两份(凡表格相关内容均应如实填写);主申请人、配偶及参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正面即可,户口簿需主页、索引页、本人所在页各复印两份);主申请人及参贷人资信证明原件各两份;共同还款承诺书或担保书原件两份(需手印);所购房屋土地证复印件两份;抵押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复印正面即可);首付款收据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两份(打印件);抵押房屋评估报告原件四份。

二手房贷款须由管理中心审批完毕,在房管部门办理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复印件报管理中心后,方可给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单位集资建房应提供资料

集资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集资建房单位首先向管理中心提供济南市房管局出具的《集资建房审查合格证明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经审查通过后,由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再以借款职工个人名义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内容参照商品房贷款所需资料提交。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