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看到门口电线杆下贴着各类小广告,这些很多都是没有行医资质的个人诊所,有可能是贪图方便,有可能是说不出口的疾病,让我们一些朋友会冒着风险去个人诊所看病,但如果病没有看好,反而出了医疗事故的话,那么它的赔偿是如何呢?那么就让华律网的小编为你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非法行医的分类

1、无医师资格或无医师执业资格者的行医;

2、有医师执业资格证者的非法行医。

二、非法行医的方式及民事责任

1、私设诊所或以游动方式开展诊疗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行医者本人承担;

2、挂靠正式医疗机构以“专科或专家门诊”名义行医。其民事责任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规则的精神,由行医人和医疗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或个人合作执业的医疗机构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后继续行医。其民事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4、私设诊所或在家里私自开展诊疗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行医者本人承担;

5、在非医疗机构或他人(单位)私设的医疗机构兼职行医。其民事责任由兼职单位承担,因其具有职务行为性质。

三、不属于非法行医

到正式医疗机构非法兼职从事执业许可范围的业务,不构成非法行医。因此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因为行医人与其兼职的医疗机构都具有主体资格,行为人只负行政责任。

四、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行医的相关知识了,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了非正规医院而发生了医疗事故,都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最后还是提醒大家不要贪图方便便宜,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的朋友。如果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华律网的律师,相信他们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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