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向金融机构借钱,在民间也可以向自然人、贷款公司进行借钱,这就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各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各有哪些

司法解释具体列举了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包括: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6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明确了5种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其中,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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