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民享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么

农村宅基地上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与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不同,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流转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何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在合同法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但必须依照合同法,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方可。如有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5]《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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