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在公司设立初期,给公司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名字。不仅仅是公司的一个好的开始,也是公司的第一块显眼的招牌。这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是公司的一笔隐形的财富。那么,公司起名字有什么要求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起名字有什么要求

一是:不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二是:企业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公司起名字有什么要求”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

[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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