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即为双方当事人为某件事情达成合意的一个协议,该协议也是证明双方有此项合作的文件,在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时,以此合同来约束对方当时人。那么,定金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金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二、定金合同的属性
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只有交付了定金的,合同才会生效,如果有一方违约的,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