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在特殊情况下,遗嘱人是可以亲笔书写遗嘱的。那么,自书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书遗嘱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先前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即只有后立的遗嘱也采用公证方式,才能撤销、变更先前的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生效条件: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形式条件

1、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2、遗嘱须由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写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嘱人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乞讨、增删的内容无效。

3、遗嘱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任何遗嘱都不得与其对抗,所以,为了防止纠纷的发生,立遗嘱的时候,最好办理公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