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父母主动支付其抚养费是一种亲情的自然表现,只是父母在道德上的义务,并不是法定义务。但是是否在法律上有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是否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
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已满18周岁的大学生是否属于该款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该款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规定已明确将接受大学教育的情况排除在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类型有:(一)不满18周岁的公民;(二)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三)丧失或未完全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的已成年在读大学生是否可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相关知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让已成年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以自己的劳动来支付自己的教育费、生活费有很大困难,但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依法限制在一定时间范围之内,是从保护父母的权益出发,增强青年人的独立性角度考虑。如有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