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问关于试用期内可以辞退的情形?每年的7、8月份是应届生就业的季节,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中,均会约定1至3个月不等的试用期。试用期是合同双方相互了解、选择的合法期限,许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或是试用期结束时,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应届生的劳动合同。详情就请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了解。
一.试用期内可以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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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