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有问关于检察院协助调查程序怎么走?那么我们要先了解在外人看来,到检察机关去时,都是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其实检察机关在“请”人时,事先手里掌握的证据是有区别的,或者说身份是不一样的,那接下来和小编我一起来了解关于检察院协助调查程序怎么走?
1、应当出示相关手续;
2、如果是被检察院带走超过24小时还没有回来的话,要引起重视,很可能已被采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3、建议抓紧请专业律师去会见一下,一、了解相关的案情,并维护其在被关押期间的权益不被侵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二是扰乱侦查机关的办案思路,不致过分的非法取证;三然后在下面两个阶段根据案卷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4.了解相关的案情,并维护其在被关押期间的权益不被侵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
5.是侦查机关见有律师介入,不会对你爱人刑询逼供等过分的非法取证;
6.三在检察和法院也可根据案卷证据材料有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被检察院电话通知协助调查和被带走协助调查意义一样吗?
一、检察机关的协助调查
电话通知与有人来带走,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所区别的。
1、对于在国家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电话通知,因为对于这类人检察机关不怕他逃跑;
2、对于私人老板、跑供销的,类似的一类人,如果涉案数额不大,检察机关对其也没有什么想法的,一般也是电话通知;因为跑了也不所谓,当事人也没必要跑。
3、如果涉案较深是个重要的证人,或者检察机关希望通过他挖到更多的线索,一般是亲自上门去请的。原因只有一个:办案人员谁敢大意,怕跑了!
二、关键是为什么去,以及带走以后
其实到检察机关的方式,并不能完全准确地说明问题,关键还在于请你去协助调查的原因,以及去了以后会发生什么!
在外人看来,到检察机关去时,都是以协助调查的名义,其实检察机关在“请”人时,事先手里掌握的证据是有区别的,或者说身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去时就是犯罪嫌疑人;有的人去时是证人,后来变成犯罪嫌疑人了;有的人去时是犯罪嫌疑人,也很可能因为指控犯罪的需要,就让他当个“污点”证人了。这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如果当事人还有其他的犯罪行为,那很有可能从证人转化为犯罪嫌疑人,那性质就变了;
如果积极配合,也很可能因为检方作证的需要,反而就是一个证人,啥事也没有了。
特别是对于行贿行为,一般检方是不会追诉的,如果去了很“调皮”,那很可能就拿你开刀!
鉴于您的案情描述不明确,建议您先与检察院方面取得联系,可以通过查询电话查找检察院电话,向检察院内勤询问案件经办人,了解被带走协助调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