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个人需要有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那么,工伤超过一年怎么办呢?今天,山东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超过一年怎么办

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者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及时主张权利,任何权利都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期限的,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工伤有争议的,应当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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