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需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这样才能更好的分割财产,避免离婚时产生过多的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那么,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用,是退休职工的主要收入和生活保障,具有工资属性,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4月1日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三项也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及分割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属于夫妻“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养老保险金有两种,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已经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另一种是此间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由于两种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实践中应区别对待。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由于这个具体数额已经确定,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实践中不会产生多大争议。

2、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中,未对应当取得的含义和范围作出明确界定。我们认为,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发放到自己的个人工资账户中。如果离婚前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所以将来到底能取得多少养老金就离婚时现有条件尚无法进行预先测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以各自的工资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各自缴纳的数额有别,法院应对离婚时男女双方现有的保险金利益进行衡平处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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