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如欠下了巨额的债务,企业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有些企业就会申请破产,这时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解决了债务之后再安排其他的问题。那么,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现在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方式是怎么样的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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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
[2]《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
[3]《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