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总能在网上看到群众收到假币的新闻。相信大多数的我们还是会知道,伪造、贩卖、交易、持有以及使用假币都是犯法的,那么使用假币将如何量刑?对此很多人应该还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介绍。

使用假币如何量刑

使用假币的行为,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才会构成使用假币罪,那么行为人此时就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知识:使用假币罪的主观方面有什么内容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明知是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明明知道。但具体各个要求明知的犯罪,由于其具体内容和认识对象的不同,对主体的明知程度和范围的要求也不能完全一致。例如,对于窝赃、销赃罪中的明知,根据《两高》的解释,“……只要证明被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就可以认定。”该罪的明知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上解释具有单个性质,因此,它替代不了对持有、使用假币罪中的明知的说明。对于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明矢口,总的来讲,要根据假币和持有、使用假币行为的特点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确定。具体言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1)被验是假币或者被指明后继续持有、使用的;

(2)根据行为人的特点(如知识、经验)和假币的特点(仿真度),能够知道自己持有、使用下限币的:

(3)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等。

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以明知为要件,但不以特定目的为满足。因此,只要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不论其出于何种目的,均可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使用假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使用假币的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后,就会构成使用假币罪,那么行为人此时就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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